关于刑事侦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徐凤林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7:20:58   浏览:93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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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承担着两项重要职责,一是开展刑事侦查,积极侦破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二是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积极构建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各种犯罪活动。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龙头,位于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前沿,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稳定社会的重任。笔者经过调查与思考,撰文如下,供商榷。
一、基本情况
公安机关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打击,综合施策,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创建平安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强化打击力度,彰显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成果
以深化打黑除恶、强化命案攻坚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发挥打击和惩罚犯罪的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锋芒,强化破案力度,科学制定缜密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构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信息调控平台,完善命案侦破机制,适时组织集中打击和专项统一行动,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精确、高效、有力地打击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先后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打黑车”等专项统一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其中:逮捕?人,直诉?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个?人,涉案抓获逃犯?人,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多发的势头。
(二)强化刑事技术应用,全面提升侦查破案水平
高度重视“科技强侦”工作, 在警务装备、人员配置、经费拨付等方面向刑侦一线倾斜。结合开展“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活动,克服经费困难,加大资金投入,更新了现场勘查车,为各基层派出所配发了现场勘查箱,改造和扩建了刑事技术实验室,一次性购入气相色谱仪和桥式比对仪等一批刑事技术设备,拓宽了技术侦查领域,完善了刑事技术勘验鉴定手段,建立起实用高效、门类齐全的痕迹物证检验和法医勘验鉴定科目,为侦查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支撑。为全面提高基层民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先后选派?名技术骨干到公安部进行培训深造,对各基层派出所现场勘查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轮训,并结合实际案例,以老带新,学用结合,研究总结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具体应用,使民警的侦查破案能力显著提高。
(三)强化侦查措施运用,积极突破重特大刑事案件
紧紧围绕“打黑除恶,命案必破”的刑侦工作主旋律,建立案件侦破考评机制,综合运用侦查措施,积极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对严重暴力犯罪积极侦查,科学用警,合理布警,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时立案侦查,深入摸底调查,依法搜集证据,实施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在抓逃犯、打流窜、破积案行动中,采取控制阵地运用特情耳目搜集线索、监所政策攻心深挖线索,技术侦查秘密获取线索等方法,深入开展“清网行动”和“净网”专项战役,多方施策,协同作战,锲而不舍,长期经营,抓获了一批网上逃犯,办结了一批重大疑难积案,取得了良好战绩。
(四)强化队伍建设, 推动刑侦工作整体升位
始终把加强刑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勇敢、专业、守纪”的刑事侦查队伍作为重点,调集精兵强将,认真谋划,稳步推进。大力开展“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关于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规定》等执法办案制度,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警规禁令,实施“廉政建设保障金”制度,落实从优待警,建设“和谐警营”,解决刑警生活困难,提高了刑警职业待遇保障水平。通过培树典型、提拔重用、立功嘉奖,增强了刑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基层派出所刑侦业务指导,举办网上作战、网上追逃、跨区域协作办案等侦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一线民警信息化办案、依法办案和群众工作的水平,为攻坚克难、及时破案、实施精确打击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刑侦业务骨干不足,刑事技术人才短缺。随着刑事犯罪智能化、技能化的加剧,迫切需要充实刑侦力量,选拔刑事侦查技术过硬的人才到刑侦一线工作。
(二)办案经费尚有缺口 ,侦查破案需要经费保障。追逃抓捕是侦查破案的重要环节,侦查终结的标志性工作,必须有充足的办案经费保障。
(三)刑侦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科技强警意识需要加强,勘查现场、依法收集证据、信息化破案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一)抓认识,在维护稳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上求突破
把维护稳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作为刑事侦查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大刑侦格局,增强刑侦队伍的攻坚力和战斗力,提升刑事侦查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发挥刑事侦查攻坚克难、突破案件的尖刀作用,适时开展打击锋芒性、暴力性犯罪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努力创建“平安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抓打击,在积极侦查、深度谋划打击犯罪方式、方法上求突破
把打击犯罪、保障民生作为刑事侦查工作的第一责任,综合运用侦查策略措施,深度谋划侦查对策方法,拓宽技术侦查领域,加强阵地建设,强化刑嫌管控措施,发挥特情耳目作用,加强监所深挖破案力度,完善命案侦破机制,积极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要深入开展“清网行动”,架网布控,协同作战,在抓逃犯、打流窜、破积案上下功夫,维护社会长治久安。要强化打击涉众型经济领域犯罪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坑农、害农犯罪活动,对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合同诈骗、融资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挂牌督办,限期破案,确保金融流通领域交易安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三)抓创新,在科技强警、实施精确打击上求突破
把科技强警、提高侦查破案率作为创新刑事侦查工作的突破口,发挥“信息、情报、技术”刑侦三大支柱作用,夯实“痕迹、法医、影像”刑事技术三大支撑基础,积极推进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和网侦技术建设,深度研究智能犯罪和网络犯罪的侦破方法,实施技术侦查、网上追逃等信息化办案,适应当前侦查实践的客观需要和打击刑事犯罪的现实需要。要以贯彻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践行“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刑事侦查工作方针,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认识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重要意义,依法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使用技术侦查手段,依法收集调取证据、检验审查证据,严格执法办案,不枉不纵,提高破案率。要深入研究总结侦查破案经验,侦审结合,紧密配合,对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有效打击,确保刑事法律得到严格、准确、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抓队伍,在从严治警、提高侦查破案水平上求突破
把增强法律素养、提高侦查破案能力作为刑事侦查工作的不懈追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遵守《 五条禁令》,打造“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刑事侦查队伍。要深入开展“比武练兵竞赛年”等岗位练兵活动,搞好刑事侦查业务培训,大力提升现场勘查能力、调查访问能力、提取痕迹物证能力、体能警务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在提高侦查破案水平上求突破。要继续深化刑侦队伍正规化、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实刑侦力量,强化刑侦基础工作,加大警务保障投入力度,保证办案经费,提高刑警待遇水平,以警为本,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推动刑事侦查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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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成果专题展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成果专题展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优势,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快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步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扩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经济建设中的影响和作用,展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成果。经研究,我委决定在2004年10月12-17日举办的深圳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设立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展区,主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成果专题展览,并对有关创新成果进行交易。同时,举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授牌仪式;表彰成效突出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编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成果专题展览会刊;举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成果交易签字仪式等。
  5月31日我委将以电视会议的形式召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成果专题展览筹备工作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会议要求抓紧做好参展项目的遴选、推荐和组织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参展项目推荐表报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附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参展项目推荐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参展项目推荐表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联络人 部门 职务
1. 参展内容:




2. 参展方式:
产品 名称
主要应用领域 尺寸(长、宽、高)
模型 表现何种技术
尺寸(长、宽、高)
其他(如多媒体、展板等)
3. 所需展览面积
注:1.如有多种技术产品展示,请将此表复印填写;
2.请将此表于6月10日前传真并E-mail至高技术产业司。
联络方式:
电话:010-68501462/68501066 传真:010-68501462
E-mail:gjscxc@sdpc.gov.cn
联系人:孟宪棠、沈竹林



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办法和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指导线制度
试点办法和2002年工资指导线方案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请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试点材料
的请示》(桂劳社报〔20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请你们
按照本办法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二、根据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
的总体要求,并结合2002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区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经
综合平衡,对你区2002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1、2002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4%;

3、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
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三、在工资指导线正式发布之后,你区要根据今年工资调控目标,按照分
类调控的原则,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
职工工资增长。

四、要将工资指导线和企业微观分配办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合理确
定工资水平,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

五、请你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办法,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
及时报告我部。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一个月内要将工资指导线文本报我部劳动工
资司备案。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