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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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74号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业经2005年4月11日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张竞强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葫芦岛市棚户区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公平、公正地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市规划区内棚户区改造涉及房屋拆迁估价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指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评估原则,选择适宜的估价方法,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定估算。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
  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以及室外的土木建筑附属物(如围墙等),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第四条 拆迁估价应由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承担,拆迁补偿估价中的主要估价人员应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房屋拆迁评估种类包括有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进行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
  第六条 申请房屋价格评估,委托人应当向评估机构提交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不能提交权属证明的,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评估价格。
  第七条 被拆迁人接到拆迁办的通知后,会同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进入拆迁现场实地查勘,查勘后由评估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拆迁估价人员应当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状况的影像资料。如被拆迁人不同意在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第八条 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估价结果在被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评估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出具评估报告,向房屋拆迁当事人解释房屋拆迁评估的依据、选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等,并将评估报告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拆迁当事人对分户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送达评估报告5日内向城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在10日内召开会议,由评估机构到会解释其评估结果。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第十条 以产权调换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对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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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北京市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200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请示》(京
劳社养文〔2002〕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从2002年7月1日起,按月人
均52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
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你市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确定退休早、基本
养老金偏低退休人员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水平。

你市要通过努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
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确保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缺口。

请你市按上述意见修改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
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尽快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北京市商贸系统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实施细则

北京市委商贸工作部 市商委等


关于北京市商贸系统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实施细则
北京市委商贸工作部 市商委 市财政局



为了具体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商贸工作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现商委会)制订的《关于北京市商贸系统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特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于商业、服务业职工人数的计算。按一商、二商、饮食服务总公司、粮食、供销社、石油六个系统统计:全系统总人数,其中(一)市局、总公司、社直属企业人数;(二)六个系统所属区、县企业人数;(包括崇文、顺义试点区县在内)另把商办工业企业人数,从各统计数字
中单列出来,送市改进服务工作办公室汇总并报有关领导审核后确定拨提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数额。
二、关于基金的拨提。按市政府规定的“市级按全市商业、服务业职工人数每年每人二元”和“区、县、局级按所属商业、服务业职工人数每年每人三元”,共计每年每人五元的优服基金,具体拨提方法是:(一)市直属商业、服务业,按职工人数每年每人五元的优质服务奖励基金,
其中由市财政拨给市改服办二元,拨给有关局、社、总公司五角;由市属企业从留利中的后备基金支付二元五角,上交其主管局、社、总公司。(二)区、县按六个系统所属商业、服务业职工人数每年每人五元的优质服务奖励基金,其中一元由市财政拨给市改服办;一元五角由区、县财政
拨付给本区、县财贸部、办优质服务奖励基金具体管理部门;区、县属企业从留利中的后备基金支付二元五角,一元上交市改服办,一元五角上交本区、县财贸部、办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具体管理部门。
三、关于基金的具体管理部门:市属六个局、社、总公司,都要确定出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具体管理部门(处、室),并向市财政局和市改服办备案;区、县财贸部、办的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具体管理部门,要向所在区、县财政局和市改服办备案,以便沟通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的往来渠
道及加强这项资金的管理。
四、关于职工人数的统计和基金的建立时间:从今年起建立优质服务奖励基金,以六月底的职工人数为准;以后每年这项基金的提取和拨款均以该年六月底的人数为准计算。
五、这项优质服务奖励基金,要专款专用,年终由市(局)、区(县)优质服务奖励基金管理部门,向市、区、县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1986年11月3日